南安市医院采购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安市医院
乙方:江西尘投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3]QYCG[GK]2022011的南安市医院采购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2-1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病理切片扫描仪 | 海德星 | 1(台) | 284700.0000 | 284700 | 国内 | HDS-MS-200A | 无 |
2-2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免疫组化及原位杂交自动染色机 | 迈新生物 | 2(台) | 349000.0000 | 698000 | 国内 | Titan S | 无 |
2-3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机 | 泰普生物 | 1(台) | 192300.0000 | 192300 | 国内 | TIB-AutoPrep 4806 | 无 |
2-4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病理玻片打号机 | 启盛实验 | 1(台) | 178000.0000 | 178000 | 国内 | SPS-S | 无 |
2-5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病理包埋盒打号机 | 启盛实验 | 1(台) | 178000.0000 | 178000 | 国内 | CPS-280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壹仟元整(¥153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新华街330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司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 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我司提供所投机型的全套详细彩页资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出厂检验:中标单位负责所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设备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设备送达采购单位指 定的供货地点。 2.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发货计划应经采购单位认可后实施。中标单位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由中标单位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采购单位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中标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采购单位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3.到货核验:设备送至采购单位安装现场后,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人员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设备、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等进行到货核验,并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集成。中标单位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产品出厂明细表(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其它应提交的资料等)及安装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单位。 4.项目验收:系统集成完成后,进入系统设备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应由中标单位及时处理修正。系统设备正式运行后,由采购单位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测试不合格,或中标单位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5.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系统设备自验收合格后运行满3个月(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应由中标单位及时处理修正),由采购单位组织,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预付款。 |
2 | 50 | 设备自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满3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说明: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以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 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2-1 签定合同后,中标供 应商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2-2中标供 应商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2-3中标供 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2-4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3.本合同所有货物和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供 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供 应商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中标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本次采购所有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为 2 年,保证设备年运行开机率≥95%,软件质保期内免费升级(免费维修热线电话: 8008622332(海德星)/ 8008581156(迈新生物)/4007032032(泰普生物)/8008561552 (启盛实验)),货物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国家或厂家或是《招标文件》对软件或设备及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质量保证期的从其约定),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中标供 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上门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 本次采购“采购包2——品目号2-2”终身免费维修且维修中更换的配件不收费,5年后如设备有升级版将给予免费更换升级版设备。 2 .质保期内:中标供 应商在质保期内的应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版本更新升级服务、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等。免费质量保证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中标供 应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中标供 应商在出现故障24小时内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 3 .质保期外:免费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中标供 应商仍对产品提供有偿维护、终身升级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供 应商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行业和市场行情的价格收取成本费用,不收人工服务费。 4. 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供 应商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 中标供 应商应负责对接院内信息系统相关接口,对接接口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南安市医院 | 乙方: | 江西尘投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南安市溪美镇新华街330号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纬三路以南、环宇高压线以东(九江清越光电有限公司内)6幢车间楼厂房1楼087卡位 |
单位负责人: | 黄奕铁 | 单位负责人: | 汤斌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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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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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5118134625/0792-435728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市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36008010015518905 |
签订地点: 南安市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