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01]QZZ[GK]2023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18 10:00:00,更正为:2023-11-0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18 10:00:00,更正为:2023-11-06 10:00:00。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共129项(按最小序号计),全部满足的得39.4分;以“★”标示的内容,共5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标示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共3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85分;未有任何标识的共8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招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视为负偏离)”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共129项(按最小序号计),全部满足的得40.76分;以“★”标示的内容,共4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标示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共3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84分;未有任何标识的共8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11分;正偏离不加分。(招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2“投标人具有在线噪声系统著作权的得2.6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软件著作权的得2.24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满分55.00分现修改为技术项满分56.00分。
事项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供不分。】”。
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5“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评价时间为准)所承接完成的项目由采购人给予该项目的产品、服务作出书面评价达到“好”或“满意”(分值评价需达到85分及以上)以上意见的情况:评价项目数量一个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书面评价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评价时间为准)所承接完成的项目由采购人给予该项目的产品、服务作出书面评价达到“好”或“满意”(分值评价需达到85分及以上)以上意见的情况:评价项目数量一个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书面评价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项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6“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事项7: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7“投标人具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事项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满分15.00分现修改为商务项满分14.00分。
事项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加分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值6.80分现修改为6.88分。
事项10: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噪声自动在线户外单元1.3噪声釆集统计分析单元“(5)★统计功能:统计声级Ln 10个(选择一种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L10、L20、L30、L40、L50、L60、L70、L80、L90、L99 10个统计声级;标准偏差;昼夜等效声级Ld;晚间等效声级Le;夜间等效声级Ln ;昼夜等效声级Ldn;昼晚夜等效声级Lden;(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5)▲统计功能:统计声级Ln 10个(选择一种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L10、L20、L30、L40、L50、L60、L70、L80、L90、L99 10个统计声级;标准偏差;昼夜等效声级Ld;晚间等效声级Le;夜间等效声级Ln ;昼夜等效声级Ldn;昼晚夜等效声级Lden;(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余内容不变。
1、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更正(补充)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10:00(北京时间)
4、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6日10:00(北京时间)、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开标2室(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D栋643室
联系方式:0595-2807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珊珊
电话:0595-28161888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